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黑龙江省启动防汛四级应急响应(黑龙江省防汛抗旱指挥部办公室)

  中新网8月13日电 据“黑龙江公布”微信社会公众号13日消息,黑龙江省公布有关木渎镇防汛二级应急积极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积极响应的通告,通告全文如下:

  有关木渎镇防汛二级应急积极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积极响应的通告

  各县(地)人民政府(行政公署)及防汛抗旱司令部,省防汛抗旱司令部成员单位:

  当前6号台风“卡努”已停止序号且对黑龙江省产生的降水过程已经结束;松花江、乌苏里江、绥芬河、拉林河、穆棱河等5条江河湖泊湖泊预计8月16日全部降到水位以下,江河雨情基本平稳;工作重点已从防汛抗洪抢险转向抗灾救灾和灾后恢复正常扩建阶段。由于以上情况,依据《黑龙江省防汛应急应急》有关规定,经市防指领导同意,省防指决定于2023年8月13日8时,将防汛二级应急积极响应调整至三级应急积极响应。

  各县、县(市、区)依照雨情、火情实际确定维持或调整防汛应急积极响应等级。

  依照气象,8月中旬降水仍然偏多,局部地区灾害性天气高发。请相关市、县(市、区)不断加强监测预报预警和协调会议研判,严格全面落实应急三项应对措施,统筹规划做好江河尤其是中小湖泊洪水严防、水电站特别是中小水电站安全确保安全、山洪水文和农村渍水等自然灾害防卫、人员买盘转移和灾后恢复正常扩建、矿区和非矿区山及煤矿等安全生产工作,全力以赴确保人民群众生命安全,*大限度减少自然灾害损失。

  黑龙江省人民政府防汛抗旱司令部

  2023年8月13日

【编辑:周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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